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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12月31日對外發布《商業銀行并購貸款管理辦法》,拓寬并購貸款適用范圍,允許并購貸款用于參股型并購。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拓寬并購貸款適用范圍,既有利于助力傳統產業升級改造,又有利于加快塑造經濟發展新動能、新優勢,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辦法優化了貸款條件,提高控制型并購貸款占并購交易價款比例上限,延長貸款最長期限。
上述負責人表示,并購交易規模較大,時效性較強,并購主體面臨較大的資金壓力。為了更好滿足并購交易的融資需求,辦法在引入參股型并購貸款的基礎上,將控制型并購貸款占并購交易價款比例上限從60%提高至70%,期限從七年延長至十年,合理優化并購貸款條件,為并購交易提供融資便利。
此外,辦法設置差異化的展業資質要求,對開展控制型和參股型并購貸款的銀行設置了不同的資產規模要求;突出并購方償債能力評估,強調借款人和并購交易審查并重。(記者張千千、李延霞)
(責任編輯:何欣)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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