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東莞共有產權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擬發布新政!申購資格將放寬!
(資料圖)
昨日(8月4日),東莞住建局發布了《關于調整東莞市共有產權住房 (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購資格條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根據文件內容,擬對東莞市共有產權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購資格條件進行調整。
擬發布的新政策,跟原政策相比,僅在銷售第二階段有如下不同點:
①申請人群放寬到全市;
②社保年限,原政策為東莞戶口3年社保/外地戶口5年社保,新政策將調整為東莞戶口1年社保/外地戶口2年社保;
③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逐月繳納養老保險,由滿1年變為滿6個月。
值得一提的是,調整的是銷售第二階段,即銷售第一階段有剩房才享有。
什么是共有產權房?
就是把一套100%產權的房子拆開。其中50%由購房者出資購買,另外50%由政府指定機構代持。同時,購房者獲得100%的使用權。
通俗理解即:半價就能買住宅。產權,則由購房者與政府代持機構共有。
但是,享有與商品住房同等的教育、醫療、戶政、養老、住房公積金等公共服務權益。
缺點,是對銷售對象要求、戶型、產權轉讓、抵押、出租等有所限制。
征求意見稿原文
關于調整東莞市共有產權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購資格條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強化人才安居服務機制,著力解決我市穩定就業無房群眾的居住剛需,助推東莞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調整共有產權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購資格條件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銷售對象及階段
(一)第一階段按現行政策銷售
首次銷售時,共有產權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仍按照現行政策進行定向分配和公開配售。三限房按照《東莞市三限房(共有產權住房)建設和分配試點方案》規定的銷售條件在項目所在鎮街(園區)進行定向分配和公開配售;
配建安居房以共有產權住房形式配售的,按照《東莞市存量配建安居房處置方案》規定的銷售條件,其中市屬配建安居房在全市范圍進行定向分配和公開配售,鎮屬配建安居房在項目所在鎮街(園區)進行定向分配和公開配售。
(二)第二階段在全市范圍調整申購條件銷售
共有產權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取得預售許可證滿 6個月,項目全部房源即可進入第二階段銷售,具體銷售條件如下:
承購人應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承購人及其配偶(若有)、共同生活子女(若有)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申購前3年內在東莞市沒有住房轉移登記記錄(農民安居房未辦理產權登記但已錄入市農房臺賬的,或經批準正在實施建設的,應統計為自有產權住房)。
2、具有東莞戶籍的,在莞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1年;不具有東莞戶籍的,在莞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2年;近期需連續繳納養老保險6個月或以上(包括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村社區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3、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無勞動合同的公職人員以入編卡、聘用合同等材料替代)。
4、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大專或以上學歷,中級工或以上職業技能,助理級或以上職稱,具有本市戶籍10年及以上(此項條件只適用于配建安居房房源)。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申購人可按以下順序優先分配:
符合原政策的定向分配條件;
符合原政策銷售對象基本條件;
具有碩士或以上學位,具有中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有高級技師職業技能資格,有配偶或有共同生活子女。
申購條件涉及對婚姻、戶籍、養老保險、房產等時間的計算,以各批次配售公告發布之日的上月最后一日為截止計算時點,具體以公告為準。
二、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根據房源屬性,分別按照三限房(共有產權住房)、配建安居房處置相關政策執行。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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