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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北京6月27日消息 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征求《關于階段性提高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公告顯示,為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一定時間和資金范圍內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最高可貸額度。
在提高最高可貸額度方面,公告顯示,繳存職工個人申請的,最高可貸額度提高至50萬元,繳存職工家庭(夫妻雙方)同時申請的,最高可貸額度提高至100萬元。根據繳存年限劃分個人最高可貸額度具體如下: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30萬元;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40萬元;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年(含)以上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此外,公告還顯示,通知至2023年12月31日(以銀行受理貸款日期為準)或貸款審批金額達到資金總額度上限(20億元)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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